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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4-03-06 23:25:10 浏览:18次 作者:佚名 【我要投诉/侵权/举报 删除信息】

大家好,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的相关知识,文章篇幅可能较长,还望大家耐心阅读,希望本篇文章对各位有所帮助!

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确立和规范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确立和规范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为公务用语...

1、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九条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普通话和规范用字。根据查询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可知,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用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国家机关代表中国国家形象,必须使用中国官方用于普通话和简体中文作为日常行文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什么起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三十七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确立和规范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1、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什么时候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三十七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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